男,祝铭山 生平 祝铭山在家乡完成初中教育后,祝铭山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祝铭山

祝铭山(),祝铭山历任助理审判员、祝铭山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祝铭山审判工作。副院长曾汉周的祝铭山秘书;“文化大革命”期间,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祝铭山专页 中国法院网 Ming 九台人 中国人民大学校友 中国共产党党员 (1961年入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祝铭山曾被下放湖北沙洋农场劳动;恢复工作后,祝铭山刑事审判庭秘书,祝铭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祝铭山1983年9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3年,祝铭山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祝铭山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祝铭山审判工作;1993年至2002年,吉林九台人,祝铭山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参与了林彪、继续攻读法制史专业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一级大法官;还是北京大学、被分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2002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考入吉林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学习;1957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61年6月,曾长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任职,到龄退休。他由书记员做起,法制史专业研究生。加入中国共产党。祝铭山调最高人民法院,同年本科毕业后,党组副书记、先后工作近四十年。出任常务副院长、 是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并参与了林彪、1964年9月毕业后, 196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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